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简述影响合同效力及内容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见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一、何谓“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关于合同效力及遵循内容的规定,不包括地方法规和规章中相关规定
以前,各专业学者认为强制性规定应当包括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
但从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出台后,已经将“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从强制性规定中剔除
据此,我们可以做如下理解:1、强制性规定仅指法律、行政法规中具有某种情节明确规定合同无效的条款
规章与地方法规的规定内容不在此列
2、强制性规定仅指效力性强制规定
原各家理论上的“管理性强制规定”已不在认定合同无效之列
第2页共5页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页3、合同中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内容,人民法院当然依法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一般不认定无效,而是根据具体情形做出相应处理
二、效力性强制规定的表现形式在法律(包括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中,合同具有某种情节即明确规定“合同无效”的条款是常见的,当合同具备了该情节后人民法院当然认定为无效合同
(一)法律规定效力性强制规定
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