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第一章工程建设法律基础1、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法规体系的构成:就是指法规体系采取的结构形式
建设法规体系是由很多不同层次的法规组成的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采用的是梯形结构
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同意的框架结构
2、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客体和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内容构成
3、滥用代理权表现:(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如果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订立合同,就属于此种情形
(2)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个法律行为
例如,在同一诉讼中,律师既代理原告,又代理被告,这就很可能损害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此种情形为法律所禁止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例如,代理人与第三人相互勾结,在订立合同时给第三人以种种优惠,而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对此,代理人、第三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4、诉讼时效的概念与时间范围5、债权与物权的区别,随着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其他权利6、建设法规: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7、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相关的民事关系
8、建设行政司法:指建设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进行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以解决相应争议的行政行为
1)行政调解,指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互谅达成协议
2)行政复议,指在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