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承包合同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明辉广告有限公司2005年月日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报价须知发包方: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广州市海珠明辉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合同图纸、设计/工程规范,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1
2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与中山大道交叉路口西南角第2条:工程范围及内容:2
1本工程范围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外墙泛光照明效果图、外立面建筑图及配电系统图,对东方都会广场首~二层(裙楼)东、北向外墙泛光照明进行设计、供应、安装及保修之泛光照明工程,并按图纸及报价的内容各种材料的品牌包括但不限于从配电箱引出电源及线路铺设、设置定时控制开关、光源及泛光灯照明、柱子冷极管、跑马灯等工程所需的一切工程内容
发包方提供首层配电间泛光照明FG1配电箱(50千瓦容量,80安开关箱、电源表、电压表)
2主要工程项目(a)泛光灯部分在立面14-1轴标高为9M的横饰线上安装17盏250W的泛光灯
(b)柱子冷极管部份在14-1轴立面首层的13条柱安装冷极管,要求离地面2
5M高位置开始每隔30公分安装两条为一组的冷极管
(c)跑马灯部分,在立面东面的U型饰线上安装双排12W跑马灯,规格为每米6个泡
3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相关验收标准
第3条:合同工期3
1开工日期:2005年12月21日峻工日期:2005年1月6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5天
2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从开工日期之日起计_15个日历天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发包人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