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1页第七章民事诉讼法律实务考情分析本章重点内容:管辖、当事人和代理人形成的诉讼参加人、证据;程序之中的普通程序、二审、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非重点内容有:民诉中的诉、法院调解、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涉外程序。案例分析题必有一道来至本章,各种题型都曾出现。学习时注意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条文的理解记忆,学会把法律条文在具体民事法律实务案例中的运用,考试多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题型2009年2008年2007年单选题4题/4分6题/6分7题/7分多选题3题/6分8题/16分8题/16分案例分析题1题/101题/101题/10合计8题/20分15题/32分16题/33分第一节民事案件主管与管辖一、民事案件的主管民事诉讼主管解决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民事案件的具体范围。《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2.由婚姻家庭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引起的纠纷;3.由商法调整的因商事关系引起的纠纷;4.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劳资关系产生的案件。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与诉讼。其中,和解、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而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5.由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特殊类型案件。二、民事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级别管辖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涉港、澳、台的案件可以参照涉外案件来确定,即重大涉港、澳、台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提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1)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所有的海事法院都是中级法院);(2)专利纠纷案件(省会城市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授权制定的中级人民法院);(3)请求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第2页共41页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1页(4)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例题·多选题】对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C.原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D.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答疑编号410070101]『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根据《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提示:对于法人而言,其所在地就是法人的住所地,即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或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地。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解释:前两类案件的共性在于身份诉讼,如果是财产诉讼,则仍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后两类案件的共性在于被告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提示: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