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息诉工作的心得体会刑事申诉是申诉人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依法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方式,是控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我院历来十分重视刑事申诉案件的审理,积极探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新思路,大胆尝试新办法
根据首次申诉案件办案质量不高,息诉较难的现状,为增强控申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申诉案件的首次办理质量,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我们加大对首办责任制的管理力度,切实提高了息诉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公正执法是提高办理案件质量,妥善息诉的核心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业务部门,承担着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的"窗口",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控申部门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望
因此,我们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推出了“群众点名接待制”,把提高首办案件质量,妥善息诉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进一步加强文明窗口建设的有效措施
我们自觉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本着对法律负责,对申诉人负责的精神,深入细致,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做好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成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的"窗口",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两次见面是提高案件质量,妥善息诉的必经程序刑事申诉是公民的一项权力,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行使这项权力,使得申诉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
而申诉案件中绝大多数需维持原来的决定,只有极少数才需纠正,案件改正率普遍较低
而申诉人却对申诉结果的期望值较高,把它作为达到本人要求的最后一线希望
因此,就要求我们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妥善息诉,否则就可能出现缠诉现象
为了强化首办责任意识,我们对每件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