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第2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合同2011年10月1日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送审表登记编号:企女专集()号本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已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现报送审查。企业名称(章)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工会名称(章)双浦村联合工会企业法定代表人凌建兴工会主席陆文斌企业方首席代表凌建兴职工方首席代表王世明集体合同期限1年属:①首次签订②续订③变更企业性质集体所属街镇(系统)安亭企业职工总数200人企业地址嘉定区安亭镇于田路89号邮政编码201805联系电话59577058联系人凌建兴主要议题:协商讨论续签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第3页共11页第2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1页协商经过:201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应到200人,实到200人,符合法定人数。经到会代表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并由公司方首席代表凌建兴和工会方首席代表王世民在集体合同正式文本上签字送审时间:年月日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大众工装设备有限公司工会通过集体协商,共同签订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协议。第一条单位不得以结婚、妊娠、生育、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条女职工在妊娠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孕妇,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第三条单位对妊娠七个月以上(以二十八周计算)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孕妇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二个半月。第四条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第五条单位对女职工每二年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企第4页共11页第3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1页业出资。第六条女职工在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第八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第九条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30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授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第十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2、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3、女职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一下自然流产,给予产假45天;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5、女职工非婚生育或计划外生育的,不享受上述待遇。第十一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按照《生育保险办法》由社保局统一支付。第十二条对于从事生产第一线长久站立行走作业的女职工,实行了经期间补贴制度(具体实施参考《对长久行走女职工补贴制度》)。第十三条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特点,视工作需要招收部分女职工。第十四条在提职、晋级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履行期为3年,有效起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在合同终止前30日,双方可提出次年的集体协商方案。第十六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5份(签订双方各执1份;上报区劳动管理主管部门、区总工会、镇总工会各1份)。第5页共11页第4页共11页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