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3338/2017-00267主题信息:建筑市场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生成日期:2017年09月22日文件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有效期:2017年10月01日生效文号:建市[2017]214号主题词:(GF—2017—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现印发给你们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9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制定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