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穗国房字〔2010〕1488号目录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登记备案机构工作要求第四条组织实施机构第五条租赁管理信息系统第六条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程序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业务种类第七条租赁登记备案业务类型第八条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情形第九条转租合同登记备案情形第十条租赁合同转让登记备案情形第十一条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情形第十二条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情形第二节备案申请第十三条备案申请一般规定第十四条身份证明第十五条代理登记1第三节备案受理第十六条备案受理一般规定第十七条受理回执第十八条受理立案字轨编码第四节备案审核第十九条备案审核一般规定第二十条备案时限第二十一条补正资料第二十二条审核权限第二十三条审核注记及告知第二十四条注销合同注记第二十五条会审程序第二十六条登记备案专用章第五节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档案管理一般规定第二十八条档案整理第二十九条立卷归档第三十条调阅档案第三十一条复印存档租赁合同第三章租赁合同填写规范第三十二条租赁合同的订立第三十三条租赁合同的份数第三十四条租赁合同规范汉字第三十五条出租人名称填写第三十六条承租人名称填写第三十七条房屋地址的填写第三十八条房屋用途的填写2第三十九条房屋面积的填写第四十条租赁期限的填写第四十一条租金的填写第四十二条房屋属临时建筑的填写第四章房屋租赁管理报表第四十三条报表内容第四十四条报表填报单位第四十五条报表填报要求第四十六条报表填报内容解释第五章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收件资料第四十七条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第四十八条转租合同登记备案第四十九条租赁合同转让登记备案第五十条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第五十一条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施行时间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操作规则》的通知穗国房字〔2010〕1488号从化、增城市国土房管局,各局分局:根据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