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2页【发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发布日期】1994-07-05【生效日期】1995-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节房屋租赁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