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项目名称:吴江生态温泉养生园一期机电安装工程发包人:吴江滨湖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日期:2013年月苏州市建设委员会监制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吴江滨湖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吴江生态温泉养生园一期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吴江区太湖新城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吴发改行审发【2012】412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吴江生态温泉养生园一期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工程等)招标以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包括且不限于上述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内容的供货、施工、调试、清理、成品保护等
另发包人有权调整本合同工作范围的权利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需进行的不可或缺的工作,包括且不限于:(1)做好总体协调工作;(2)各项施工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设计变更所增加的项目;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5月19日竣工日期:2013年9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35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本项目的开工及完工时间,应满足发包人的整体工期进度要求,同时须接受发包人的工期合理调整(调整范围按苏州市有关文件规定指定),该调整可能引起的赶工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之外,不做任何调整
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导致关键线路工期滞后造成赶工不予经济补偿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先后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或补遗书5、投标书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