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EPC)总承包合同发包人:承包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的设计、采购、场地三通一平、建筑安装施工(含基础)、设备安装、调试和保修服务等,即EPC/交钥匙工程
(总承包范围详见附件2)二、主要技术来源外部输入资料由发包人提供
三、主要日期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年月日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年月日(其中:施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年月日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暂定万元
详见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
六、词语定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
1八、其他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发包人:(合同专用章)承包人:(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
1定义与解释1
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