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综合授信合同编号:授信字第号受信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信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话:传真:依据我国《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与乙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第一章授信额度及类别第1条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向乙方申请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大写),币种为。本合同项下的额度由:□甲方使用□甲方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以下称"子公司”)使用,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子公司名单见附件一;本合同的授信额度均指扣除保证金担保的净额度,即甲方或甲方以外的第三人交纳保证金(或存单质押)后所使用的等额融资不占用上述额度。第2条本合同项下的最高授信额度可用于下列授信种类:人民币业务:□(1)贷款;□(2)汇票承兑;□(3)汇票贴现;□(4)保函;□(5)其他:;贸易融资业务:□(1)外币贷款;□(2)保函;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3)出口押汇;□(4)票据贴现;□(5)汇票承兑;□(6)开立信用证;□(7)其他:。其他业务:第二章授信期限第3条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4条乙方有权随时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七章述明的情形,乙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限。第三章担保第5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采取如下一项或数项担保:□保证人与乙方签订编号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抵押人与乙方(即抵押权人)签订编号为《最高额抵押合同》;□质押人与乙方(即质押权人)签订编号为《最高额质押合同》;□甲方为附件列明的其子公司所使用的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其它:第6条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签订具体业务合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合同第5条之外的担保。第四章授信额度的使用第7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授信额度内,甲方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授信额度。乙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应当与甲方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简称“具体业务合同”)。第8条甲方使用的授信额度累计余额(即使用中尚未清偿的累计本金数额)在授信期限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最高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甲方对已清偿的授信额度可再次申请使用,授信期限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期限届满后自动取消。在授信期限内,甲方未按本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继续使用剩余的授信额度。第3页共7页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页第9条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授信期限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资金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限的截止日(如果具体业务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贷款/进出口押汇业务,则每笔借款的发放日均不超过该截止日;如果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票据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业务,则乙方对汇票进行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的日期均不超过该截止日)。若授信期限调整,则该截止日为调整后的截止日。每笔授信资金的使用期限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第10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额度时,均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与甲方签订具体业务合同:10.1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经年检合格的甲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明;甲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10.2作为本合同项下授信担保的相关担保文件已生效,抵押权/质权已设立;10.3甲方没有发生并持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虽发生违约事件但已得到令乙方满意的解决或得到乙方的豁免;10.4甲方在本合同第五章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到提款日均得到信守;10.5至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时甲方财务状况与签订本合同时基本相同,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