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裕田奥特莱斯考察报告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管理,严格员工考勤,依据集团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二条公司实行电脑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早晚上、下班均应打卡考勤
上、下班托人打卡和违规代人打卡,一经发现,视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0元
第三条迟到、早退时间按当日打卡机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以后打卡均视为迟到,下午冬季作息时间17:00、夏季作息时间17:30以前打卡均视为早退(公司统一安排调整时间除外)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造成空卡,须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次日前到办公室登记,否则作忘打卡处理
第五条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打卡的,普通员工需向部门经理报告,部门经理需向主管领导报告,公司领导需向总经理报告,并应做好考勤登记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忘打卡(不含系统故障)的情况一个月内不得超过2次,每次均需到综合办登记,并自第3次起每次罚款20元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对日常考勤进行管理和监督,并于次月1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将当月考勤记录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考勤结果通知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八条员工缺勤处理规定(一)员工迟到、早退在半小时内的,每次扣罚20元;半小时至1小时的,每次扣罚40元;1小时至2小时的,每次扣罚60元;每月累计3次以上迟到、早退者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平衡记分卡扣1分;年内累计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二)员工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擅离职守、无故空卡的,视为旷工;每旷工1次,扣罚月薪的10%,给予警告处分;第1页共5页年内旷工累计15次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予以辞退
(三)年度累计请假1个月(含)以上的员工绩效等级不得评为优秀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第九条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第十条加班管理流程(一)加班申报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