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市场失灵与政府规制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政府在经济领域中都具有很大的影响
从税收、补贴、限价、限额、发放经营许可证、制定市场管理条例、制定反垄断和控制污染的法律,到银根紧缩、利率调控、外汇干预、制定经济发展的长期计划或某些产业发展的特殊规划,可以说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是无所不在的
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有时是直接的,有时则是间接的;有时作用较强,有时作用较弱
经济社会是丰富多彩的,也是非常复杂的
尽管理论分析告诉我们,完全竞争市场将达成最优的资源配置,但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条件极其严格,而这些假设条件在现实中通常很难得到满足
事实上,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垄断、不公平竞争、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等问题,并由此产生所谓“市场失灵”的现象,此时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产生扭曲
因此,政府必须采取某些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市场扭曲加以矫正,尽可能使市场能够公平、有效地运行
第一节垄断一、垄断企业的弊端垄断企业造成无谓的损失,如图三角形BCG的面积二、政府的反垄断政策由于垄断企业存在弊端,世界各国政府大多要采取立法措施来反对垄断、保护竞争
美国的反垄断政策:美国制定和执行反托拉斯法已经有lOO多年的历史
早在189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谢尔曼法》,规定“限制州际贸易”、“实行任何类型的垄断”或“企图实行垄断”都是非法的
但这个法对什么是“限制贸易”、什么是“垄断”缺乏明确的定义,全靠法院来解释
为了弥补这一缺陷,1914年又制定了《克莱顿法》
此时,政府进一步认识到,垄断问题不仅是个规模问题,非法经营也会导致竞争的削弱,所以,在《克莱顿法》中,还规定下列做法属于非法,如搭配售货、连锁董事会、相互持股等
‘同年,政府还通过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个法进一步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同时规定设立联邦贸易委员会为执行《克莱顿法》’的权威机构
1936年美国国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