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促进企业上市支持办法》资金补贴申报指南拟上市和上市企业、券商、股权投资机构:根据《海淀区促进企业上市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0]11号)精神,现发布海淀区促进企业上市支持办法申报指南:一、补贴类别1.海淀区培育期企业支持资金2.海淀区辅导期企业支持资金3.海淀区股权投资机构补助资金二、申报条件(一)海淀区培育期企业支持资金1.依法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2.计划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财务指标(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等)和组织形式基本符合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计划在中小板上市的公司基本满足证监会《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3.成长性良好,预计未来三年能够上市。4.具有上市愿望,且已着手准备,但尚未进入上市辅导期。5.计划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满足两高六新要求和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的有关要求,计划在中小板上市的应满足中小板上市的有关行业和产业要求。(二)海淀区辅导期企业支持资金1.依法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2.在境内上市的企业已经取得北京市证监局颁发的辅导备案登记的受理函。3.在中关村股份转让代办系统挂牌的企业已经取得了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挂牌通知书。4.在境外知名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取得了境外有权机构颁发的公司上市许可文件,募投资金、募投项目主要在海淀区且纳税地和注册地也在海淀区。(三)海淀区股权投资机构补助资金1.依法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2.所投企业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海淀区,且已经正式获批上市。3.截至被投企业上市批复文件获准之日,在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4.截至被投企业上市批复文件获准之前连续24个月内持有企业股份,且最低持股比例不低于2%。三、提交材料清单(一)海淀区培育期企业支持资金1.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2.海淀区培育期企业支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3.承诺函(公司董事长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主要承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历史上无违法违规情况,在海淀区持续经营;以下同);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区国税局和地税局出具的过去两年缴税证明(原件);6.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过去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010年以后的审计报告应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要求与报税报表一致,以下同);7.与中介机构签署的上市有关协议(如有);8.国家、北京市或海淀区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9.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和各种奖项证明文件复印件;10.企业所承担的国家、北京市重大专项资金或研发项目证明文件(如有);11.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2);12.相关机构(政府、事业单位、协会、券商、中介机构、股权机构等)或个人的推荐信(附件3);13.详细企业上市计划安排和时间表(按季度划分;申报材料受理后,每季度末需将进展情况报金融办);14.拟合作或第三方券商提供的推荐意见(附件4)。15.其它材料。海淀区培育期企业支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多页的加盖骑缝章。(二)海淀区辅导期企业支持资金1.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2.海淀区辅导期企业支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件5);3.承诺函(公司董事长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区国税局和地税局出具的过去三年缴税证明(复印件);6.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过去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7.与中介机构签署的上市有关协议复印件;8.国家、北京市或海淀区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9.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和各种奖项证明文件复印件;10.企业所承担的国家、北京市重大专项资金或研发项目证明文件;11.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挂牌或上市的证明文件;1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13.其它材料。海淀区辅导期企业支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多页的加盖骑缝章。(三)海淀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