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泉州市质量奖评审人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泉州市质量奖评奖工作的管理,确保评审过程科学、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泉州市质量奖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泉州市质量奖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相关单位征集推荐泉州市质量奖评审人员,条件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质量及相关的法律法规;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遵守评审人员行为规范;3、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4、系统掌握质量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方法,熟悉经济管理的理论与知识,有较丰富的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5、掌握《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标准及评审方法与技巧,具有较全面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独立判断和沟通能力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泉州市质量奖评审人员,于4月7日前将《泉州市质量奖评审人员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交科研处开发科(厦门校区老师请交至科研处综合科),电子版可发至电子邮箱:kyckfk@hqu
cn,以便我处汇总后报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1、泉州市质量奖评审人员推荐表2、泉州市质量奖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科研处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附件1泉州市质量奖评审人员推荐表姓名性别照片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部门职称专业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获得的审核员/执业资格证书及证书号主要著作、论文申请者个人声明本人保证申请书填写内容及所附材料属实,已充分了解并遵守泉州市质量奖评审人员行为规范;认真对待任何有关个人的行为而发生的投诉;泉州市质量奖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权为了保证准确性而验证本人所有的声明(包括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申请人工作简历何年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