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正常工薪收入填报说明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适用于正常按月发放的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收入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等
●所得月份所得月份,是指纳税人取得所得实际所属的月份
●工号、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该四项内容在录入纳税人信息时已经录入,在本功能中系统会自动将已录入的纳税人信息导入
●所得起始日期、所得终止日期该两项是指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默认为申报的上一个月的起始日和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可按整月调整
●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是指发放给纳税人的,在税款所属期限内取得的实际收入总额,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如单位替个人负担税款,录入时应将不含税的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后再录入
●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为职工个人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项只填写个人标准内缴存部分,单位超标准缴存部分加在“应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