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总会计实务培训讲稿第一章财政总预算会计概述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一门专业会计
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在一级政府财政部门内部、为该级政府核算财政性资金的专业会计;二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从中央到地方分为: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县级市)、乡镇五级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基本任务1
正确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日常核算业务;办理财政各项收支、资金调拨及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组织年度政府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的编审和汇总工作进行上下级财政之间的年终结算工作
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收支的特点,妥善解决财政资金库存和用款单位需求的矛盾,在保证按计划及时供应资金的基础上,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和反映,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对总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执行实施会计监督,通过会计核算和反映,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预算会计工作;5
做好预算会计的事务管理工作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机构的设置1、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总预算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总预算会计,负责组织与管理预算会计工作,并要保持相对的稳定
2、总预算会计工作应按工作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人员分工
3、总预算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单位会计,不得收付现金和经管收缴的物资
四、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一般原则1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结果;2
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需要;3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4
财政部门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一般预算资金、纳入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