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XX年工作总结根据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县供销社在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过去五年(2011-2016)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的战略部署和《XX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16)100号】明确的综合改革任务,县供销社研究制定2017-2021年工作规划,对2017年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过去五年(2011-2016)工作成效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下发后,我县供销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关怀下,于2016年2月上报《XX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及省农业农村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批准,将我县列为综合改革试点县
县人民政府成立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经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长政办发(2016)100号文印发《XX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支持政策
2、经过十多年艰苦探索,创建以磨市、贺家坪两家基层社为示范的基层社模式,即基层社+日用品超市+农资配送中心+庄稼医院+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培训+农村电商+农村金融服务+n,在全市供销系统推广
磨市供销社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社和全国基层社标杆社
3、购、销、利、社有资产、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含电子商务)等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增长,2016年,完成农副产品收购总额9650万元,供销社服务网点完成商品销售(营业)收入总额7
8亿元,实现利润及综合经济效益120余万元,社有资产总值达到1
4亿元,四项指标分别比2010年增长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