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审判质量管理系统的段想理论研究回溯院系统审判管理的理论研究,约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至一九九五年形成一定规模
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为吉林四平中院编写的《审判管理操作规范》、北京高院编撰的《审判管理规范》
二书的共同特点是侧重于审判管理的实践性和操作性,以规则,条、款、项、目形式外化成规范化制度
制度内容涉及审判组织、审判人员、审判庭职责、审判规则、审判方式、监督制约等多项制度,并由政工、纪检为考核管理部门
实行的季度汇总、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由各审判业务部门自我管理,负责上报政工、纪检部门
总体管理框架,管理方式虽然有行政管理模式的痕迹,但,它们的出台必竟为后来的审判管理研究,起推波助澜之功效及“人梯”的作用
近年来,法院系统对审判管理的研究,已经向理论深度、涉及全面审判质量管理方面发展
有些法院已经移植了先进的他行业管理技术运用到审判管理运作中去,如“TQC”即全面质量管理法,将审判管理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化为审判管理模式等等
理论层面上,有侧重于加强审判程序管理角度,推进司法改革的论述,有以探索审判流程管理为主线去量化审判程序管理工作,有的则从完善审判质量保障体系角度研究审判管理,还有直接从审判管理改革及新模式创设上探讨审判管理改革
他们的研究结论各有精妙之处,对法院的改革工程具有很强的程序管理指导性和实践性,代表了近几年法院系统研究审判管理理论的最高水准
有作者已将研究的“触角”延伸到了审判质量指标体系
但笔者发现他们的研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对审判质量管理体系的研讨,着重点在程序运作管理理论思考和审判实体质量管理的原则性关注,对审判管理的运作执行主体即审判管理内设机构的单独设置未加以探讨,加之缺少这方面的实践
致使研究成果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当然,这不是研究者造成的
正是由于他们的出色理论,使后来的探索者找到了更为清晰的改革思路)
审判管理非专业化、规模化、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