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大业信托·合生东郊住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DY2012JXT060-12013年1月大业信托·合生东郊住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郑重申明:一、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二、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本信托计划;三、受托人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四、委托人在认购风险申明书上签字,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在签署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计划文件前,委托人(即受益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计划文件,谨慎作出是否签署信托计划文件的决策
委托人(即受益人)签署了本申明书表明委托人(即受益人)已实际获得相关的信托计划文件,并仔细阅读了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计划文件,委托人(即受益人)已了解本信托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申明人即受托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已详阅并充分理解《认购风险申明书》及相关信托计划文件所提示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引致的全部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