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预算编制和批复审计中常见错弊一、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应全面反映预算单位的资金来源渠道、规模和用途
在实际业务中,一些部门、单位没有完整地编报预算出现少报、漏报其他来源收入或拟动用的上年结余而未编人预算等现象,造成申报的财政预算脱离实际需求,影响财政部门合理安排预算,导致大量资金闲置和浪费
预算不完整,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也容易诱发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
此类问题具体表现形式和法规依据:(一)收入预算不完整,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正常收入未纳入或未全部纳入预算
1.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九条:“……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2.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
”(二)动用上年结佘安排本年支出未纳入预算进行管理1.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二)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2.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同上,略)
二、基本支出预算不真实目前,我国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方式
在申报基本支出预算时,预算单位只需要申报编制人数和实有人数,由财政部门根据定员定额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少数部门、单位通过多报人员获得额外人员经费拨款和日常公用经费拨款,以及部门为经费白理单位或非预算单位申请基本支出财政拨款等现象,属于编制虚假预算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