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准则2006第18号——所得税》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新准则顺应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要求,改革了过去多种方法核算所得税的做法,要求企业统一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使所得税计算更加简单、准确、易于操作
笔者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基本原理入手,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具体运用作进一步分析和探讨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方法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时,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直接确认,对利润表项目则间接确认
企业的收益应根据“资产负债观”定义,因而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也应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出发倒挤推算,具体核算程序如下:第一,确定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
指企业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而非原账面价值
第二,确定每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
第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差额,计算暂时性差异
对于存在差异的,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资产负债表日所得税税率计算该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小于资产负债表日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额,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应进一步确认为当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大于资产负债表日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额,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应予以转销
第四,计算应交所得税
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适用税率
第五,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
根据当期应交所得税和当期进一步确认或转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