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财务报告第一节财务报告概述一、财务报告的内容(一)财务报告概念316财务报告,是企业正式对外揭示或表述财务信息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二)财务报告内容:可分为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表两个部分
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5)附注
其他财务报告:不受会计准则约束,包括定性和信息和非会计信息
(三)财务报告分类318-319二、财务报告的编制原则:1、真实可靠;2、相关;3、效益大于成本原则319
三、财务报告列报的基本要求(一)会计主体-编制单位
(二)货币计量-人民币为功能货币
(三)持续经营为基础
(1)企业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严重怀疑的,应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不确定因素
(2)企业在当期已经决定或正式决定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表明其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如破产企业的资产应当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等,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原因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四)会计分期(正常营业周期):P320(五)重要性原则
(1)重要性是指财务报表某顶目的省略影响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的程度
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
(2)性质或功能不同且具有重要性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