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未签合同出事故能否算工伤?在工作中受伤,理应被认定为工伤。贵阳的大勇,在工作中突发意外,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却以未签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配合。双方为此打起了官司,近日,乌当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没签合同,工作中受伤今年47岁的大勇,20xx年2月在贵阳某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3月22“日,大勇在上班时,发生了事故,经诊断为右前臂离断伤、右侧气胸”形成。事后,大勇住院治疗74天,花了不少钱。住院期间,大勇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医疗补助,但该公司仅支付了医疗费后,便不予理睬。出院后,大勇多次找到公司,要求申报工伤,补偿这段时间的工资,及住院的开销。遭到公司拒绝,公司认为,大勇上班不到一个月,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大勇发生事故后,公司已为其支付了医疗费用。申请工伤,遭遇一波三折为了申请工伤赔偿,大勇不得不先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20xx年5月,大勇带着公司发的工作服、工资花名册、考勤等,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终认定,大勇在该公司工作,工资由公司发放,大勇接受公司的管理,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定后,20xx年9月,大勇再次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xx年11月,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大勇为工伤,经贵阳市劳动能力鉴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定委员会鉴定,大勇的伤为五级伤残。公司支付大勇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交通费、工伤鉴定体检和鉴定费等,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不服,近日起诉至法院。不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赔大了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已经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确认,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大勇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大勇系工伤,且经鉴定为五级伤残,大勇作为劳动者依法享有工伤待遇,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工伤待遇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故判决,解除大勇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大勇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2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万元、一次性工伤补助金13.1万余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1万元,及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共计31.8万余元。法官说法未签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在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劳动关系是基础,没有了劳动关系,也就无法谈及之后的诸如劳动报酬纠纷、工伤待遇纠纷等。“”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就不成立。本案的主审法官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即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成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案件主审法官还提醒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尽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出现劳动争议后,证明劳动关系。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及服务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及报名”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能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保护的是双方权益“”不签劳动合同明显是违背《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