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首地集团”)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材料设备款、设计费等款项的审批及支付,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保障工程进度,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首地集团全资、控股以及有实质性控制力的开发类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3
1合同金额指合同约定的金额
无明确签约金额的合同必须估出总价
2甲供材金额指在合同的条款中约定甲供材金额
甲供材是指在施工环节由甲方购买的材料或设备,然后提供给乙方进行施工
3有效签约金额总包合同招标时,对于暂定项目、暂估价款、专业分包工程先估算总造价,最终中标单位将根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暂定项目或暂估价款总额并承担部分或全部专业分包工程,因此在确定工程进度款时需要通过有效签约金额扣除掉施工方承包范围以外工程价款及未确定价款部分的工程料值
有效签约金额=合同金额-甲供材金额-暂定项目、暂估价款、专业分包工程金额3
4工程进度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各项费用总和
甲方对工程“已完工”部分的工程量进行审定,反映的是工程的“产值”
5进度款支付比例指合同的付款申请与实际完工量的比例
6应付进度款根据合同类型的不同,工程类合同的应付进度款的审定,主要以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阶段性审定“产值”
非工程类的合同应付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制定合同应付进度款
为了防止过程中款项超付,合同付款并不是完全根据实际完工量来支付的,而是按照实际完工量及进度款支付比例计算出来一个金额来支付(尾款在结算时支付)
7结算金额实际指甲方需要支付给乙方的金额
8保修金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