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明确资产及分类判定原则,规范编号申请操作,确保资产编号的正确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一般采购物品的固定资产编号
3操作指引3
1固定资产判定标准3
1通用标准购买或获取目的为自用,而非出售单价不低于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有实物形态具有单独的使用功能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3
2特殊情况3
1资产配件可读写光驱、磁带机、光盘刻录机属于外置型,如价值不低于2000元时,无论是否单独申购均须单独编号
其他单独申购的资产的配件或附件,不论价值大小都不编号,统一作为挂帐资产,如配件与主资产在同一订单中采购,则视为同一资产(只给主资产编号,配件注明挂帐)3
2装修项目的家私装修项目的开放式工作间按采购订单的订单行编号,同一订单行的开放式工作间,无论数量多少,只编一个资产编号
与开放式工作间在同一合同采购的其他资产,如价值大于2000元且能单独使用的资产,需单独编号(如沙发、会议桌等);与开放式工作间配套的柜子、椅子,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下,与开放工作间同一资产编号
3装饰品、艺术品、工艺品、体育用品(不包括体育器材)、文具等,即使单价不低于2000元,但属于易耗品,不属于固定资产,不编资产号;3
2固定资产编号规则资产编号位数固定十一位,第一位固定为M,第二、三位为分类段,第四位到第七位为资产购买时间段,第八到第十一位为序列号段
分类段购买时间段序列号段3
1资产分类段规则3
1资产大类分类规定房屋建筑物“1”机器设备“2”电子设备“3”运输设备“4”其他设备“5”无形资产“6”长期待摊费用“7”在建工程“8”3
2资产小类分类规定A、房屋建筑物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编号为“11”,指直接用于办公、生产、存储等经营的房屋建筑物;非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编号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