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自学指导计划指导教师:王瑛杰第四章外资投资企业法重点内容:§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P91注意:1、双方投资者主体要求不同,中方不包括个人
2、符合四个“共同”,因此该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既然为资本性质的企业,因此其法律地位为企业法人
4、企业的国籍为“中国”
二、设立程序P92(注意与一般企业不同)1、中国合营者向企业上级主管呈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报批后由中国合营者再报审批机关审批(注意:严格的审批制度),审批期限为3个月
3、拿到批准证书后报工商机关登记
三、注明资本、出资方式,期限P93(一)注明资本与普通公司相区别:1、认缴制(应理解其含义)
2、外方的投资比例不低于25%
3、不得减资
4、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
(二)出项方式及要求(必须全要掌握)(三)出资期限1、一次性缴纳出项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分期分批缴纳的,第一期出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纳各自认缴的15%以上
2、总期限规定(P95第二段了解)四、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董事会制:董事会为最高权利机构
1、组成2、任期3、职权4、重大决议要求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掌握重大决议的范围P97)(二)经营管理(了解即可)1、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方为有效的文件:(1)出项证明书
(2)企业的会计报表
(3)清算报表
2、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制:一般的合同由企业与本企业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集体签订,规模小的企业也可由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
五、合营期限,解散,清算1、期限的有无与长短依据看国家政策是否鼓励投资
2、可以约定也可不约定期限
有期限的到期后仍想接着干的可申请延长(距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
3、解散的事由
4、清算程序同一般企业
注意:(1)清算组成员一般在董事会中直选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