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1.饭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2.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讯及播音系统、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保龄球系统及设施、桑拿设备设施;3.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等
第三条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饭店存货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1.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2.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会议桌椅、传真机、电话机、移动电话、幻灯机、饮水机、微机、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3.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等;4.地毯、灯饰、灯具、饰品挂件等;5.擦鞋机器、货架、行李车及其他搬运工具等;6.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7.饭店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8.洗衣房中除洗涤设备、成型机以外的所有工器具;9.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10.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五条(一)房屋、建筑物类1.房屋a)营业用房20年b)非营业用房20年c)简易房5年2.建筑物15年(二)机器设备类1.供电系统设备15年2.供热系统设备12年3.中央空调设备10年4.通讯设备8年5.洗涤设备5年6.维修设备10年7.厨房用具设备5年8.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6年9.电梯10年10、相片冲印设备8年11.复印设备5年12.其他机器设备10年(三)交通运输工具类1.客车\a)大型客车(33座以上)30万公里8年b)中型客车(32座以下)30万公里8年c)小轿车20万公里6年2.行李车30万公里7年3.货车50万公里10年4.摩托车15万公里5年(四)电器及影视设备类1.闭路电视播放设备10年2.音响设备5年3.电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