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加入WTO后税收若干问题的分析加入WTO标志着我国正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这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税收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掌控的最主要的收入分配工具,面临着重大变革
加入WTO势必对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税制建设和税收政策调整、税收管理的强化产生影响,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具体的经济税收情况,及早进行研究和预测,做到科学判断,理智把握,与时俱进,加快税收事业的发展
一、税收法制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对策(一)税收法制建设面临的挑战1
WTO原则对我国税法体系的挑战
WTO是以一系列国际经济活动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组织,要求其成员有健全的法律体系,表现在税收领域中,奉行的是税收法定主义主张通过税法来调整税收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通过税法来明确税收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税收基本法还没有出台
在税收实体法方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外,其余都是以授权立法的形式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大规模且长时间的税收授权立法,降低了税收的立法层次和效力,导致行政与立法界限模糊,不符合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而且,现行内外资企业实行两套所得税制,税收优惠政策差别很大,税收优惠措施过多过滥等,都有悖于公平竞争,不符合非歧视性原则
有些地方政府出于保护本地利益的考虑,对非本地区产品作出一些歧视性规定,或出于引进资金需要,对外商投资、外地投资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措施,妨碍了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不符合税法统一的精神
在税收程序法方面,虽然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但执法力度不够,而且没有及时出台实施细则
当前,我国税法透明度也不高,一方面由于税法设定过于抽象,各级税务机关在执行中制定了大量的补充规定,加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