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税控申领发票操作指南——纳税人版(第2版)本版操作流程中增加了【发票信息确认】环节,新增部分用红色【新增】进行标注,请纳税人关注并按新要求进行操作
一、业务简介纳税人在防伪税控系统中自行发起领票申请,税务机关后台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到办税厅或税务所领取发票
纳税人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可对业务处理进程和结果进行监控,且领票时不需要携带防伪税控设备
二、准备工作1
纳税人使用本业务前,需联系主管办税厅或税务所,由税务机关做信息同步
各岛税务机关联系方式如下:大长山(县局办税厅):89885339;小长山:89785531;广鹿岛:89759235獐子岛:89785525;海洋岛:89785559普通发票业务问题咨询主管办税厅或税务所;专用发票业务问题统一咨询县局办税厅
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必须为最新版(截至3月2日最新版本号为V2
161225)
如系统不是最新版,请按以下方法进行升级:将金税盘连接到开票电脑上,进入主页面(移动版金税盘需进入输入登录名及密码界面),在网络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等待30秒左右,系统会自动检测版本并进行升级,界面会有升级进度提示,升级结束前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如长时间未进行升级,则会进行多次升级,每次升级成功后,系统均会弹出版本升级成功提示,需手动点击确定,直至升级到最新版本
如自动升级失败,请手动升级,升级方式详见《防伪税控系统手动升级操作指南-纳税人版》
上个月抄报税清卡后,才能使用网上领购
三、业务流程四、系统操作环节一:发起领票申请1
点击“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菜单项,如图所示,弹出申领信息窗口如图5-7所示
初次申领系统会弹出如下提示:3
点击“同意”,自动同步征管信息,出现如下界面
输入申领信息,如图所示
注意事项:①纳税人首次使用发票申领功能或在税局做发票票种授权变更后,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