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国家税务局业务传递单资料名称费县板材厂防伪税控开票信息变更申请资料业务传递流程发起人 年 月 日接收人 年 月 日接收人 年 月 日接收人 年 月 日接收人 年 月 日接收人 年 月 日接收人 年 月 日接收人 年 月 日告知回传事项:本份资料办结时限为 个工作日。各岗位要按照本岗工作时限及时办理。备注:费县板材厂关于申请增值税发票增量的报告费县国税局:我厂成立于 2012 年 8 月,位于费县驻地,占地 4600 平方米,法人代表:营。营业执照号码:37132556,单位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胶合板加工、销售。我厂于 2012 年 9 月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号码:3713257,2011 年 9 月申请认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单位厂房面积 4000 平方米,现有生产线 3 条,主要生产设备有热压机 3 台,预压机 2 台,打胶机 3 台,导热油锅炉 1 台;产品主要原料为各种原木、杨木、胶、面粉、煤炭等。产品主要是多层板等。生产流程如下:购进原木-旋切-打胶-铺板-热压-预压-锯边-成品,产品主要销往广东、浙江、上海等地。2014 年 1-11 月份,我厂共实现销售收入 28483045.46 元,销项税额 4842117.64元,进项税额 4373044.83 元,实现并缴纳增值税 469072.81 元。由于我厂最近增加的客户销售数量少,金额小,需要发票份数已远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原有每月增值税专用发票 45 份不够使用,因此需要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我厂配备财务会计、出纳 3 人,严格按照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进行建账、会计业务核算,真实反映会计信息,账簿设置齐全,登记账务准确,凭证规范,能够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能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按时申报纳税。“六防”设施齐全。王秀英为我厂正式员工,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现申请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由45 份/月增加至 55 份/月。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有不当我厂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请予审查、批复。 费县材厂 2014 年 12 月 17 日 实地核查报告企业申请限额□一亿元 □一千万元 □一百万元√十万元 □一万元 □一千元纳 税 人 基 本 情 况 核 实纳税人名称费县厂纳税人识别号37132纳税人类型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 □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新认定的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注册经营地址费县乡驻地联系电话1生产经营地址费县南驻地联系电话1法人代表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