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清淤工程合同范本篇一:渠道清淤协议书银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渠道清淤选银浩银浩建设渠道清淤协议书甲方:肇庆XX村公共设施管理处乙方:银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快工程进度,切实保障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内容位于广东省肇庆XX村的新修渠道:渠道全长5000米及清淤渠道:渠道全长2000米。二、质量要求按水利工程相关施工规范施工。三、工程造价经初步预算工程合同造价为5万元。四、建设工期本工程自2020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0年4月20日竣工,工期20天。五、工程结算工程先由乙方垫资修建,竣工后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按乙方合格工程量结算,乙方出据税务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六、双方责任甲方:1、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为乙方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2、负责工程竣工后验收、结算等工作。乙方:1、负责组织工人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2、负责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用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按章操作。凡因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3、按期完工。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形成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验收款项结清后自行失效。甲方:乙方:年月日篇二:清淤工程施工合同篇一:清淤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甲方:扬州市江都区长江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扬州市盛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明确各自在施工中的合法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针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1、工程名称:通江闸河道清淤工程2、工程地点:江都区长江管理处通江闸以南与长江连接的内河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都区嘶马镇通江闸以南与长江连接,该河道部分河段落因长期未清理,河淤泥大量堆积已经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需要将该段河道的堆积淤泥清理,确保船只正常通航。二、工程内容清理该河道内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的淤泥,工程量约6000立方米。三、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为:(¥元)。本工程项目为一次包干价,超支不补。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五、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六、付款方式2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100%。七、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报价。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2、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3、乙方应慎重、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施工建设安全的法律规定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甲方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长江管理处(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乙方单位名称:扬州市盛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年月日(盖公章)篇二:清淤施工合同清淤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因项目部施工需要,经双方现场查勘和友好协商,乙方自愿承接标段内部分清淤工程。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现签订该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名称:辉县市石门水库除险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