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鄂质监质〔2009〕24号关于全省质监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中心,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省质量协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2009〕81号)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省局决定今年在全省系统大力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成为质监工作打基础、作贡献、树形象之年
结合国家总局和省政府要求,省局制定了《全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见附件),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部署,结合实际,全力以赴,扎实工作,抓好落实
现对全省质监系统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提出如下要求:一、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宣传年,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
精心策划重大质量宣传主题和重大宣教行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站及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有声有色地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传国家和省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宣传质监部门为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所作的不懈努力,宣传树立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企业典型
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曝光一批典型的质量违法行为
积极开展质量法律知识进工厂、进社区、进乡村和进校园活动,普遍开展质量信息咨询、质量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来
二、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提升年,推动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完善质量宏观评价指标体系和质量奖励制度,完善名牌战略推进工作
推动各地政府进一步重视质量工作
各地要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