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宣传活动总结学习贯彻《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宣传活动总结为搞好学习贯彻《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减少或避免我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忻国土资办发[2012]1号文件精神,我局周密部署,积极筹划,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对于今后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积极意义
现将学习活动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搞好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保证收到实效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环股,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了各自的宣传任务,认真落实宣传活动中的有关事项,为此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在这次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3月1日到3日组织局、各国土所和重点隐患区矿山企业宣传车3辆深入威胁较大,人口较多的-12-第二篇: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0年9月27日XX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6月1日XX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2011年12月1日XX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第1页共14页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和避让搬迁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