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测绘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纳入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各类国有测绘事业单位
第三条测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律、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测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经济管理的核心,应当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单位经济管理中的预测、计划、控制、监督核算、分析、考核和参与决策的职能
第五条测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全面反映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内容,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和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内部经济秩序;加强经济核算挖掘潜力,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种经济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测绘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符合条件的测绘事业单位,应设置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领导单位的财务工作
测绘事业单位必须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单位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上一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者撤换
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须由单位的人事部门商财务部门后办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测绘事业单位预算是测绘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国家对测绘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国家根据测绘事业基础性与公益性的特点、测绘事业发展计划、测绘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国家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