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年度法律援助工作总结2013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司法厅、市局的总体部署,围绕“法律援助惠民生”这条主线,突出抓好了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基础工作今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以《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十周年为契机,在加强管理、拓展业务的同时,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基础工作
局党组对规范化工作非常重视,加大了经费的投入
同时,多次深入基层,指导规范化工作站的建设,新规范了蒲家镇、魏兴镇、西外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工作责任制落实、提升软硬件建设,确保法律援助在基层的延伸
二、突出规范,提升法律援助在基层的服务水平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大服务”的思想,秉承“厚德、尚法、明辨、笃行”的服务理念,加强管理、拓展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一是规范办公条件
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都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话、电脑(网络接通)、打印机、照相机等基本办公设备;室外有明显标识牌,室内公示法律援助指南(包括法律援助范围、申请受理程序、咨询举报电话等),办公桌面有桌牌;咨询、受理记录详实,材料规范
二是规范工作制度
区司法局对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站采取领导负责、分级指导的形式,全面规范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法律援助《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便民措施》和廉政制度,继续开展“窗口闪亮工程”,把中心及工作站建设成为司法行政在基层为民服务的窗口
同时,严格纪律,法律援助人员在接待群众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遵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纪律,未接受受援人的吃请,未私自接受代理,未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三是规范人员管理
按照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标准,每个站要求有1-3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