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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缺乏生效要件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房屋买卖合同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一、概念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
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几种情形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
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