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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3篇“《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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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篇一仲裁员: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接受申请人王育林的委托指派我参加今天的仲裁庭开庭活动
通过开庭前本代理人对案件细致的调查了解和刚刚进行完的庭审活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以供参考:一、保险合同中第八条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不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不应免责“《保险法》第十七条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双方签订的交强险保险合同中第“……八条中约定死亡赔偿限额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保险公司在该格式条款中规定仅仅为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方才在理赔范围内,而免除了保险公司对于其他方式达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赔责任
免责条款的范围不仅应包含免除任何方式确定的保险公司责任的相应条款,也应包含免除部分方式确定的保险公司责任的相应条款
因此对于本保险合同中第八条的格式条款免除了保险公司对于法院判决或调解以外的其他方式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赔责任
对此条款保险公司应在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该对条款的概念、性质、法律后果等进行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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