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讲解主讲人:刘明辉2006年7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主讲简介·大连出版社社长·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师协会理事·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CERM证书认证(中国)委员会委员概述●第一节关于准则的总体介绍●第二节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与目标●第三节承接与保持业务●第四节计划与执行业务●第五节利用专家的工作●第六节获取证据●第七节考虑期后事项●第八节形成工作记录●第九节编制鉴证报告●第十节其他报告责任第一节关于准则的总体介绍●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二、本准则的规范目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制定背景执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受找责任范围的扩大会计市场的激烈竞争国际趋同的需要●二、本准则规范目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本准则的规范目的: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鉴证业务界定其他鉴证业务的范围指导注册会计师区别两种不同保证程度的其他鉴证业务明确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鉴证业务的一般要求●本准则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本准则共10章77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承接与保持业务第三章计划与执行业务第四章利用专家的工作第五章获取证据其他鉴证业务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鉴证……第六章考虑期后事项第七章形成记录第八章编制鉴证报告第九章其他报告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二节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与目标●一、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二、其他鉴证业务的范围●三、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一、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1)●涵义:除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之外的鉴证业务
(1)凡是满足鉴证业务的定义,并且不是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业务的业务,均属于其他鉴证业务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