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案例一背景: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8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
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
两个月后,返工完毕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
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
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
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
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
答案:问题1: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
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