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集中支付的调研报告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作为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这个最终目标的一种准备形式,是财政支出管理体制上的创新,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市早动手、早起步,经过一年的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以集中支付大厅和乡镇财务结算中心的建立为标志,以"四个统一"为基本内容的财政集中支付方式
目前,*市、县、乡三级实行了财政集中支付制度
实践表明,*市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探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一、在推行方式上,呈现出"四个统一""四个统一",即财政集中支付基本模式的统一、运作流程的统一、服务管理的统一和保证措施的统一
这"四个统一"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不可或缺
一是基本模式的统一
即根据支付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个具体模式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出了两种具体模式、三个资金支付渠道:其一,集中支付、集中核算模式
这种模式,对于财政集中支付部门的业务核算量较大,比较适合于工作量比较小的核算单位
即:取消单位的会计核算机构,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承担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能,集中支付中心依照会计法规进行会计核算
单位只保留一名报账员,负责单位收支业务的报账和备用金的保管;取消单位原有银行账户,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拨付经费及备用金;封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其他会计档案,财务印鉴上缴市(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负责向各单位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信息;在资金的管理权限上,审批程序不变,单位对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仍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资金开支渠道不变,在保证职工工资发放的前提下,单位支出可以在不同科目之间进行调剂;包干数额不变,严格按照年初单位预算安排执行,对于年终包干结余资金,单位有权按规定进行安排使用;资金性质不变,年度预算确定的单位支出预算资金,为单位开展业务和事业发展的财力保障,单位对这部分资金享有使用权
其二,集中支付、分散核算模式
这种模式对于业务核算量较大的地区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