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其标准1
工资、薪金支出:无限额,但要求“合理”
政策依据:□《实施条例》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两个税收优惠: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费用的加计扣除,即在据实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基础上,再按其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使用下岗职工的,可按年人均4000元依次扣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冀地税函〔2009〕9号——《河北地方税务局关于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已提取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欠发工资在次年汇算清缴期限内发放的,准予做为当年工资进行扣除
超过汇算清缴期限的,按下年实发工资进行税务处理
例:某酒店10月份向职工发放下列支出:(1)基本工资(2)提成工资(3)奖金(4)加班补贴(5)生活困难补助(6)五险一金(7)工作服冬装(8)交通补贴(9)通讯补贴(10)取暖补贴(11)工伤医疗费(12)旅游费(13)差旅费补贴(14)员工会餐支出(15)过节费(16)发放月饼食用油等过节福利请指出:哪些属于税法上的计算福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内容,哪些属于税法上的福利费支出内容,哪些属于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答案:工资总额包括(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