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2011年修订)为了加强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保证我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水平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制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如下: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机构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院、系两级管理,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工作
1、学院的工作职责由主管教学院长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工作,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要求、规定,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审核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
(2)组织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3)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各专业聘任的校内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4)审核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5)对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协调各部门及时解决
(6)制订校外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7)制订统一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初期检查、中期检查、验收和答辩时间及每一阶段学生和教师应该提交的文档材料;制订统一的文档材料规范并负责检查,具体的操作细则由各系自定
(8)制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办法及评分标准,监控各系的毕业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过程,保证公平、公正;对有争议的成绩,由学院协调解决
(9)审核毕业设计替代项目及相关的成果材料,报教务处审批
(10)审核毕业设计扶持项目,报教务处审批
(11)审核毕业设计优秀成果奖,报教务处审批
(12)审核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13)组织建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形式审查小组,审查各专业整理的毕业设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