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5页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确保我市顺利实施“二次创业”和“城市转型、产业升级”的战略决策,加快构建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发展的新柳州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二轮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7]4号)、《关于加快推进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9]239号)的精神,开展《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编制工作
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确定的有关柳州市的目标和任务;对依法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作出统筹安排,对柳州市辖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调查、监测和监督作出统筹安排
本规划根据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柳州市矿产资源禀赋特点、勘查及开发利用现状以及柳州市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等进行编制
本规划是指导柳州市境内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在柳州市境内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工作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