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TemporarySpecificationsonEngineeringDesignforTrunkingCommunicationYD5034—97199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TemporarySpecificationsonEngineeringDesignforTrunkingCommunicationYD5034—97主管部门:邮电部计划建设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施行日期: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关于发布《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邮部[1997]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局,邮电部设计院,邮电部北京设计院,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现将《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编号:YD5034-97)发布,自1997年4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由部计划建设司负责解释、修订、监督执行,由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四日目次1总则
23设计要求及服务质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