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村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亿万农民素质的提高,而且关系到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
党和国家在着手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不得不审视农村的教育,关注农村的教育数量和质量,不仅要让农村孩子有学上,还要学有所获
我国义务教育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过去的较长时间内,我国义务教育因为尚未全面普及,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只能是用“数量代替质量”,我们只能相信“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
近年来,随着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我国义务教育的重心已经开始从注重普及转向了普及、巩固与提高并重的阶段,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心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以及村村之间经济发展的极度不平衡,加之教育投入总量不足,所以造成地区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
长期以来,经费投入不足被认为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核心障碍,在农村教育财政的机制和体制问题得到持续高度的政策关注的同时,农村村级小学也逐渐走出了“被遗忘的角落”
2003年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谈到了我国农村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时明确提出“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随后,2005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实施省级统筹为主,逐步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
这一改革意味着,我国农村地区从2006年开始将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免费教育
2006年9月1日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轨道,要求各级政府明确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