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3-9-1312:46:05阅读336次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3.0.3、5.O.4、5.0.7、6.O.3、6.0.4、6.O.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7月20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