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PE)投资中国房地产业情况分析战略研究部200909政策环境与趋势分析私募投资中国房地产业的现状典型案例合作风险点分析1
政策环境与趋势分析1
1外资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海外基金开始试探性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2003年,以项目开发合作为主要表现形式
主要方式是与中国本土房地产开发商或合资成立公司,进行住宅和商业的投资开发
第二阶段:2004年2006年,以收购型投资方式为主
主要收购一线城市最成熟的物业,成交量小、规模有限
2004年主要以高档住宅为收购对象,2005年开始收购酒店式公寓、甲级写字楼和商业地产,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投放量
受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影响,2005年基金投资和收购的重点开始转变,收购物业的体量更大、范围更广;更多以资产包的形式来收购,而非单栋的物业;同时投资范围由原来的高档住宅、甲级写字楼和商业,拓展到工业地产乃至中介代理领域
第三阶段:2006年7月至今,可称作限外时代
2006年7月,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2006年8月,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构境内企业的规定》,限外令使得海外私募股权基金改变了单纯的直接收购投资的路线,转向参股房地产企业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的股权投资策略
2外资私募基金在中国的政策环境与国外成熟的私募基金运作环境与体制不同,近十年里,中国对外资私募基金的发展一直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对外资进入房地产行业,采取较为严格的管制政策
1标志性政策主要有:2006年7月,颁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意见》2007年5月,《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企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2007年6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目前是进入渠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