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地税局关于对江西金安林产实业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实情况的报告省局所得税处:根据省局所得税处《关于XX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待认定核实的企业有两家,分别是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金安林产实业有限公司,其中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局管
我局组织XX县区地税局相关人员,对江西金安林产实业有限公司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财务工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汇报如下:1、企业研发项目有多种产品,全部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包括rd01、rd02、rd03、rd04、rd05、rd06、rd07和rd08八种,属于(四)新材料技术和(五)精细化学品,其中:(1)rd01(高稳定性水白松香改性树脂的研究)、rd02(松节油深加工制备液体树脂的研究)、rd03(松香酯化用高效浅色催化剂的研究)、rd04(湿地松松香高温热聚合制备聚合松香)、rd05(浅色高稳定萜烯树脂的研究及产业化)和rd08(松节油为原料合成对-异丙基甲苯的研究)属于新型催化剂技术:有机合成新型催化剂
(2)rd07(松香树脂稳定剂制备及应用研究)属于新型橡塑助剂技术:加工型助剂新品种
(3)rd06(水性松香脂分散液的研制)属于功能精细化学品:高性能、水性化功能涂料及助剂
2、该企业2006年至2008年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为第1页共2页11176767
02元,收入总额2006年为64142883
84元、2007年为106440140
62元、2008年为96173208
65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2006年为2816591
38元、2007年为4381289
24元、2008年为3978886
40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收入总额的4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十条第